根据山东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的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17年4月10日起,对五年期定期存款和五年期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取息的利率进行相应调整,其他期限利率仍参照《莱商银发〔2015〕53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单位:%
项目
基准利率
挂牌利率
对公
储蓄
定期存款
整存整取(五年)
--
3.437
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取息(五年)
1.625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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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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