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关于集中化解部分不良资产的议案》提交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增加上述议案外,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方式、会议地点等相关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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