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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发布日期:2017-12-25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7年12月21日上午在莱商银行总行六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50名,代表股份壹拾陆亿捌仟零柒拾伍万肆仟肆佰伍拾肆股(168075.445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04%,符合《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股权托管的议案》;

二、《关于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增持股份的议案》;

三、《关于2017年增资扩股情况的报告》;

四、《关于变更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五、《关于修改<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六、《关于李尊富董事申请辞职的议案》;

七、《关于选举吕慎宾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八、《关于<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机构发展规划>的议案》;

九、《关于2017年度拟核销不良贷款的议案》;

十、《关于<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年资本规划(2018-2020)>的议案》;

十一、《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3季度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报告》;

十二、《关于<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十三、《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3季度风险管理报告》;

十四、《关于集中化解部分不良资产的议案》。

备查资料:

    1.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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