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股东大会于2018年4月25日在莱商银行一楼礼堂召开,大会审议通过了《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方案》,现将此次派发红利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按照2017年增资扩股前的注册资本20亿元,每股派发现金0.08元(含税); 二、派发对象:本公司2017年12月28日前登记在册的股东。 三、领取方式: (一)对已经与莱商银行签订股金分红代发协议的股东,本次派发红利采取集中代发方式,于2018年7月1日后到各网点查询代发账户。 (二)尚未与莱商银行签订股金分红代发协议的,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自然人股东须由本人携带有效股权确认证明及与姓名相符的有效身份证明。 办理地点:莱商银行总行营业部(莱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龙潭东大街137号)电话:0634-8861252 领取时间: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 2.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有效股权确认证明、与姓名相符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办理的,同时还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办理地点:莱商银行总行清算中心(莱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龙潭东大街137号669房间)电话:0634-8861579 领取时间: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