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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和商用房贷款定价基准进行批量转换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6-22

尊敬的客户:

2019年1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19]第30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进一步扩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运用,推动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的有关事宜。根据《公告》要求,我行于2020年3月3日发布了《关于存量浮动利率个人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LPR的公告》。为推动LPR转换工作顺利实施,且在充分保障您权益的基础上尽量简化您的操作流程,我行拟对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和商用房贷款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换时间

    请您务必于2020年6月28日前签约确认符合转换条件的个人住房和商用房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事宜。

二、确认渠道

    您可以通过手机银行全线上申请办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也可以联系贷款经办行通过线下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进行贷款定价基准转换。

三、批量转换

若您因个人原因无法在2020年6月28日前通过手机银行或联系贷款经办行进行转换业务办理,我行将于2020年6月底前分批将您在《公告》范围内的个人住房和商用房贷款定价基准统一转换LPR。若您希望仍维持原合同条款,不做贷款定价基准转换,请您务必在2020年8月31日前联系贷款经办行申请确认。

感谢您对我行工作的支持,我行将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向您发出此公告内容。如有任何疑问,请垂询莱商银行各营业网点,或拨打我行客户服务电话:40066-96629。

特此公告。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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