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0年12月9日(星期三)上午9:0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莱商银行总行营业楼六楼会议室
地址:济南市莱芜区龙潭东大街137号
三、会议议题
(一)《关于<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关于<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年资本规划(2021-2023)>的议案》;
(三)《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减记型二级资本债券的议案》;
(四)《关于变更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称的议案》;
(五)《关于修改<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六)《关于段伟董事申请辞职的议案》;
(七)《关于选举王军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八)《关于调整2020年度经营目标的议案》;
(九)《关于追加2020年度拟核销不良贷款额度的议案》;
(十)《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一)《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3季度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报告》;
(十二)《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3季度风险管理报告》。
四、出席会议对象
1.本行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0年12月9日上午8:30至8:50;
2.登记地点:莱商银行总行营业楼六楼登记处;
3.登记办法:法人股东持有效股权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有效股权证明、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邵 勇 0531-78861676 0531-78861177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