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分行荣获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日期:2017-03-19
近日,济南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关于命名表彰2016年度市级文明先进的决定》,授予莱商银行济南分行2016年度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6年以来,分行以济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继续秉承艰苦创业、锐意进取的精神,加快转型创新,打造便捷、高效、一流的金融服务品牌,开创了各项业务发展的新局面,为济南市“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今后,济南分行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学习借鉴先进典型经验,发挥文明先进的示范作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济南市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贡献更多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