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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企业开户服务 推动改善营商环境——莱商银行在行动
    发布日期:2018-04-02

 

 

中国人民银行正在组织各银行机构开展优化企业开户服务工作。莱商银行积极行动,制定优惠措施,压缩开户审核时间,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一、政策背景

 中国人民银行于2017年12月21日印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优化企业开户服务的指导意见》,这是中国人民银行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要求、切实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具体举措。对今后企业账户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改进、完善将产生深远的影响。指导意见要求银行机构做好以下工作:

(一)推广电子渠道预约开户。充分利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柜员机、微信公众号等电子渠道为企业提供开户预约服务,支持企业在线填写开户申请、预提交开户资料和银行在线预审核,力争做到企业开户一次性办结。

(二)整合开户和各类基本结算服务申请和协议。鼓励银行整合开户申请书、账户管理协议以及企业网上银行等基本结算服务申请书和产品协议,尽可能减少信息重复填写,实现开户与基本结算服务“一站式”办理。积极探索将开户业务系统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注册登记系统、预约开户系统等对接,自动生成、打印开户申请书等,实现线上线下开户联动,减少企业填表和等候时间。

(三)最大程度提高企业开户审核效率。完善开户审核流程、消除冗余环节,在落实账户实名制和受益所有权识别要求前提下,最大程度提高开户审核效率、压缩资料传递时间。对需上门核实或面签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应当及时开展上门核实或面签,确保资料审核与上门核实或面签等环节紧密衔接。通过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关注许可进程,及时领取开户许可证,并于当日至迟下一工作日内交付企业或通知企业。建立健全开户资料交接登记制度,记录开户资料受理、审核、资料交接及开户许可证发放时间和人员,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四)积极运用技术手段提升账户审核水平。鼓励银行充分利用银行数据库、政府数据库、商业数据库等合法、有效的信息平台,交叉验证企业身份信息,提高开户审核效率和准确度。鼓励银行将人脸识别、光学字符识别(OCR)、二维码等技术手段嵌入开户业务流程,作为读取、收集以及核验客户身份信息和开户业务处理的辅助手段。

(五)切实提升小微企业开户服务质量。践行普惠金融理念,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不断提高小微企业开户服务意识和水平。鼓励银行开通小微企业开户绿色通道,创新与小微企业经营特点相契合的支付结算产品,提升服务小微企业的广度和深度。原则上应当在受理小微企业开户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开户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核准类账户开户资料报送至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六)增加企业开户办理过程透明度。鼓励银行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逐步实现通过网站、手机二维码等方式,展示企业开户办理进程,让企业了解、掌握开户进度,提升企业开户服务水平。

二、莱商银行优化企业开户服务措施

(一) 整合开户和各类基本结算服务申请和协议,减少信息重复填写,实现开户与基本结算服务“一站式”办理。

(二) 建立小微企业绿色通道,在受理申请、审核资料、实地核实、资料报送等环节采取优先措施。

(三) 增加到当地人民银行报送开户资料、领取开户许可证的频率,及时通知企业,缩短在途时间。

(四) 研发企业账户管理系统,实现企业在线填写开户申请书、预提交开户资料、银行在线预审核,并对接税务、工商等系统,实现开户信息自动校验比对。

(五) 免收开户费、单位账户管理费、账户年费、网银开户费、短信银行通知费。

(六) 建立企业开户服务投诉咨询渠道。我行在总行、各对公网点均设立社会监督专员,并在官方网站、各对公营业场所公布投诉咨询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及时解决企业投诉咨询事项。

三、账户管理相关知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相关内容。

1.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应当要求客户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

2.金融机构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者假名账户。

3.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与金融机构建立业务关系或者要求金融机构为其提供一次性金融服务时,都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相关内容。

1.单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应与其提供的申请开户的证明文件的名称全称相一致。

2.存款人申请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时,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也可授权他人办理。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的,除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外,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授权他人办理的,除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外,还应出具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及其身份证件,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

3.银行应对存款人的开户申请书填写的事项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查。开户申请书填写的事项齐全,符合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条件的,银行应将存款人的开户申请书、相关的证明文件和银行审核意见等开户资料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经其核准后办理开户手续;符合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其他专用存款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条件的,银行应办理开户手续,并于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

4.中国人民银行应于2个工作日内对银行报送的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的开户资料的合规性予以审核,符合开户条件的,予以核准。

(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

    义务机构应当按照《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第2号发布)的规定,有效开展非自然人客户的身份识别,提高受益所有人信息透明度,加强风险评估和分类管理,防范复杂股权或者控制权结构导致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

 

    莱商银行总行投诉咨询电话:0634—8861516

邮箱:lsyhkjcwb@163.com

 

                                   莱商银行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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