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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领取《股权证》及派发红利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1-03-17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3月12日在莱商银行一楼礼堂召开,大会审议通过了《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财务工作报告及利润分配方案》,请各位股东持有效股权确认证明换领《股权证》,现将此次领取《股权证》及派发红利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每股派发现金0.20元(含税);

  二、派发对象:本公司2011年12月31日前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领取方式:

  (一)对已经与莱商银行签订股金分红代发协议的股东,本次派发红利采取集中代发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股权确认证明到指定网点确认分红账号,领取《股权证》后次日分红代发至指定账户。

  在莱城支行办理确权的股东,在莱城支行营业部领取(莱城区鹏泉东大街36号)电话:0634-6232042;在钢城支行办理确权的股东,在钢城支行营业部领取(钢城区新兴路66号莱钢医院南邻) 电话:0634-6989702;未办理确权的统一在总行营业部领取(莱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龙潭东大街137号)电话:0634-8861252。

  领取时间:2012年3月20日至2012年4月20日

  2. 法人股东已领取《股权证》并签订代发协议的,分红将以集中代发的形式发放,请于3月20日后到开户网点查询。未领取《股权证》的,在总行营业部清算中心领取(莱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龙潭东大街137号)电话:0634-8861579。

  领取时间:2012年3月20日至2012年4月20日

  (二)尚未与莱商银行签订股金分红代发协议的,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自然人股东须由本人携带有效股权确认证明及与姓名相符的有效身份证明。

  领取地点:莱商银行总行营业部(莱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龙潭东大街137号)电话:0634-8861252

  领取时间:2012年3月20日至2012年4月20日

  2.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有效股权确认证明、与姓名相符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办理的,同时还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领取地点:莱商银行总行营业部清算中心(莱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龙潭东大街137号)电话:0634-8861579

  领取时间:2012年3月20日至2012年4月20日

  注:授权委托书请登录莱商银行网站(http://www.lsbankchina.com)下载。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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