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3月12日在莱商银行一楼礼堂召开,大会审议通过了《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工作报告及利润分配方案》,现将此次派发红利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每股派发现金0.15元(含税);
二、派发对象:本公司2012年12月31日前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领取方式:
(一)对已经与莱商银行签订股金分红代发协议的股东,本次派发红利采取集中代发方式,请各位股东于3月20日之后到莱商银行各网点查询代发账户。
(二)尚未与莱商银行签订股金分红代发协议的,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自然人股东须由本人携带有效股权证明及与姓名相符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办理的,同时还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领取地点:莱商银行莱城支行营业部(莱城区鹏泉东大街36号) 电话:0634-6232042;莱商银行钢城支行营业部(钢城区新兴路66号莱钢医院南邻) 电话:0634-6989702
领取时间:2013年3月20日至2013年4月20日
2.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有效股权证明与姓名相符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办理的,同时还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领取地点:莱商银行总行清算中心(莱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龙潭东大街137号)电话:0634-8861579
领取时间:2013年3月20日至2013年4月20日
注:授权委托书分自然人和企业法人两种,请登录莱商银行网站(http://www.lsbankchina.com)下载。
附件:1. 授权委托书(法人)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