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12月4日在莱商银行总行营业大楼六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79名,代表股份9123287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23%,符合《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管理办法》
赞成股912328727股,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二、审议通过了《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1-9月份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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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通过了《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1-9月份风险管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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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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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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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20亿元人民币涉农金融债券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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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3年度目标计划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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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审议通过了《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机构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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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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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审议通过了《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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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资料:
1.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