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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切实做好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
发布者:证券时报网     发布日期:2012-03-31

  中国银监会日前印发了《关于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 切实做好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牢固树立公平对待金融消费者的观念,并将其融入公司治理和企业文化建设当中。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会应当将关注和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作为重要职责之一,并确保高级管理层有效履行。

  《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设立或指定投诉处理部门,完善客户投诉处理、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及时妥善解决客户投诉事项。投诉处理时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十五个工作日;情况复杂或有特殊原因的,可以适当延长处理时限,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个工作日,并告知客户延长时限及理由。此外,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各级分支机构应当做好金融消费者投诉统计、分析工作,并每半年形成报告报送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将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于涉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热点、难点问题,向有关金融机构发出监管建议,并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采取预防或纠正措施;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对于一定时期内,信访投诉数量较高、处理不当或拖延问题较突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在全辖予以通报,并可作为准入和监管评级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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