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总行一楼礼堂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48名,代表股份27.6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2.18%,符合《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岳隆杰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关于<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经营预算>的议案》《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报告》《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关于<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规划(2021-2025)>的议案》《关于<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机构发展规划>的议案》《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2020年度履职评价报告》《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监事2020年度履职评价报告》《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履职评价报告》《关于对<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进行信息披露的议案》《关于对<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进行信息披露的议案》等19项议案。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