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公司业务  >  贷款业务  >  国内信用证
  • 国内信用证

   

  产品说明:

  国内信用证是我行依照申请人(购货方)的申请向受益人(销货方)开出的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支付款项的书面承诺。我行开出信用证为不可撤消、不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           

   

  功能特点:

  我行作为中间人,开出的信用证不仅消除了双方对交货和付款问题的顾虑,也为企业融资带来了便利。买方可以有效盘活库存和减少流动资金支付的压力,卖方则可获得银行放款融资及国内信用证议付融资等,提高资金周转效率。      

   

  服务对象:

  商品交易合同中约定使用国内信用证结算的单位。

   

  提供资料:

  (一)开证申请书;

  (二)开证申请人承诺书;

  (三)有关购销合同;

  (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企业资信证明资料复印件;

  (五)上年末及近期的财务报表;

  (六)需要提供担保的,提交担保人资料及抵押(质)物的权属证明、评估报告等;

  (七)我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网站声明  | 企业邮箱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服务网点 友情链接:

页面版权归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鲁ICP备10203330号-1 鲁公网安备 37011602000025号 IPv6

总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龙潭东大街137号 邮编:271100 电话:40066-96629 传真:0531-78861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