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内信用证议付 产品说明: 国内信用证议付是指可议付国内证在开证行或保兑行已确认到期付款的情况下,我行在收到其付款前购买单据、取得信用证项下索款权利,扣除议付利息和手续费,向受益人给付对价的行为。如开证行到期不付款,我行对卖方有追索权。 功能特点: 1.加快资金周转。即期收回远期债权,加快资金周转,缓解资金压力。 2.简化融资手续。融资手续相对贷款业务更加简便。 3.以国内信用证项下应收款项作为第一还款来源。 适用客户: 1.卖方有补充流动资金需求,依靠快速的资金周转开展业务。 2.卖方在获得开证行付款确认后、收款前遇到临时资金周转困难。 3.卖方在获得开证行付款确认后、收款前遇到新的投资机会,且预期收益率较高。 申请条件: 1.依法核准登记,具有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效文件; 2.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 3.拥有已经银行确认付款的未到期远期债权; 4.确认付款的开证行须是我行已核有授信的金融机构。 办理流程: 1.卖方在我行办理交单,我行将单据寄往开证行索款; 2.开证行收到单据,向我行进行付款确认; 3.卖方提交融资申请; 4.我行与卖方签订议付合同,将议付款项发放至卖方账户; 5.开证行到期向我行付款,我行用以归还融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