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股东大会于2015年4月17日在莱商银行一楼礼堂召开,大会审议通过了《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工作报告及利润分配方案》,现将此次股权登记及派发红利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每股派发现金0.1元(含税);
二、派发对象:本公司2014年12月31日前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领取方式:
(一)对已经与莱商银行签订股金分红代发协议的股东,本次派发红利采取集中代发方式,于2015年7月1日后到各网点查询代发账户。
(二)尚未与莱商银行签订股金分红代发协议的,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自然人股东须由本人携带有效股权确认证明及与姓名相符的有效身份证明。
办理地点:莱商银行总行营业部(莱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龙潭东大街137号)电话:0634-8861252
领取时间: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
2.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有效股权确认证明、与姓名相符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办理的,同时还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办理地点:莱商银行总行清算中心(莱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龙潭东大街137号622房间)电话:0634-8861579
领取时间: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
注:授权委托书请登录莱商银行网站(http://www.lsbankchina.com)下载。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