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于2019年4月23日上午在莱商银行总行一楼礼堂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51名,代表股份贰拾柒亿肆仟叁佰柒拾壹万贰仟壹佰贰拾股(274371.21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46%,符合《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二、《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三、《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
四、《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方案》;
五、《关于<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预算>的议案》;
六、《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风险管理报告》;
八、《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
九、《关于对〈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进行信息披露的议案》;
十、《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2018年度履职评价报告》;
十一、《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履职评价报告》;
十二、《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监事2018年度履职评价报告》;
十三、《关于对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综合授信的议案》;
十四、《关于对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综合授信的议案》;
十五、《关于赵怀方董事申请辞职的议案》;
十六、《关于2018年度核销不良贷款的议案》;
十七、《关于延长第四届董监事会任期的议案》;
十八、《关于<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年发展规划(2019-2021)>的议案》;
十九、《关于<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年资本规划(2019-2021)>的议案》;
二十、《关于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议案》;
二十一、《关于莱芜市地鑫经贸有限公司将持有的股权转让给菏泽城建工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议案》。
备查资料:
1.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