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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04-04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8年4月25日(星期三)上午9:0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莱商银行总行营业楼一楼礼堂

地址:莱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龙潭东大街137号              

三、会议议题

(一)审议《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二)审议《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三)审议《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

(四)审议《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方案》

(五)审议《关于<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预算>的议案》;

(六)审议《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审议《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风险管理报告》;

(八)审议《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

(九)审议《关于对〈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进行信息披露的议案》;

(十)审议《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2017年度履职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履职评价报告》;

(十二)审议《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监事2017年度履职评价报告》;

(十三)审议《关于对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综合授信的议案》;

(十四)审议《关于对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综合授信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对象

1.本行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8年4月25日上午8:30至8:50;

2.登记地点:莱商银行总行营业楼一楼登记处;

3.登记办法:法人股东持有效股权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有效股权证明、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0634-8861676    0634-8861177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四月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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