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0年12月9日上午在莱商银行总行六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43名,代表股份贰拾柒亿壹仟肆佰伍拾柒万肆仟玖佰股(271457.4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49%,符合《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关于<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规划(2021-2023)>的议案》;
三、《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议案》;
四、《关于变更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称的议案》;
五、《关于修改<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六、《关于段伟董事申请辞职的议案》;
七、《关于选举王军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八、《关于调整2020年度经营目标的议案》;
九、《关于追加2020年度拟核销不良贷款额度的议案》;
十、《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一、《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3季度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报告》;
十二、《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3季度风险管理报告》。
备查资料:
1.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