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17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1年11月16日上午在莱商银行总行六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41名,代表股份贰拾柒亿零玖佰柒拾壹万零肆佰玖拾股(270971.04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32%,符合《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王启祥董事申请辞职的议案》;
二、《关于选举郭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三、《关于选举段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四、《关于修订<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规划(2021-2025)>的议案》;
五、《关于修改<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六、《关于申请莱商银行大厦相关购房费用预算的议案》;
七、《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3季度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报告》;
八、《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3季度风险管理报告》。
备查资料:
1.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