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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信息查询

“金凤理财”周周盈1期发行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25

 

尊敬的客户:

我行将于1116日发行“金凤理财”周周盈1期人民币理财产品,具体产品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金凤理财”周周盈系列保本浮动收益型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

产品期次

周周盈1

产品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风险等级

低级

销售机构

莱商银行及其授权分支机构

经测算可达到的年化收益率

个人3.1%,机构2.8%

(莱商银行有权根据资金运作情况不定期公布调整预期年化收益率,并提前通过莱商银行网站公布。)

分红方式

红利再投资

理财币种

人民币

理财认购期

2016 1116 - 2016 年11 月22

产品首次起息日

2016 1123

产品到期日

2017 1121 (在此期间,莱商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波动或监管政策重大变化,提前结束本产品发行及运作,并将提前2个工作日在莱商银行网站公告。

投资起点金额

个人客户起点金额5万元,以1000元的整数倍递增;机构客户起点金额5万元,以1000元的整数倍递增。

产品发行规模

首次募集规模不超过5亿元,后续每次申购确认日产品规模不超过5亿元,莱商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波动调整每次募集规模,并提前2个工作日在莱商银行网站公告。

申购/赎回开放日

理财产品进入开放期后,客户可在任意开放日进行申购/赎回申请。莱商银行有权暂停本理财产品的申购/赎回请求,暂停申购/赎回前将提前2个工作日在莱商银行网站公告。

申购/赎回确认日

本理财产品按周确认申购/赎回申请,具体申购/赎回确认日以当期开放申购要素表为准。产品进入开放期之后申购确认日即为理财收益计算起始日。

投资周期

投资周期是指理财收益计算起始日(含)至理财收益计算终止日(不含)之间的实际天数。

申购/赎回     相关条款

1.个人最小赎回单位为1000份(含),机构最小赎回单位为1000份(含)。

2.开放日可赎回本理财产品(部分赎回时,剩余理财资金不得低于认购起点金额)。

3.本理财产品免申购、赎回费。

4.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任一交易日,若理财产品净赎回份额超过本理财计划份额50%时,莱商银行有权不接受其余赎回申请。

5.莱商银行有权根据产品规模决定暂停接受申购/赎回,如果行使该权利,将提前2个工作日在莱商银行网站公告或其他渠道予以公告。

当期申购撤销相关条款

开放期内,若撤销理财产品申购交易导致理财产品净赎回份额超过理财产品份额的50%时,莱商银行有权不接受其撤销申请。

收益支付方式

每期的申购确认日为上期的理财收益分配日(遇非工作日顺延),银行向客户分配上期理财收益。

理财收益计算

理财收益=理财本金×R×实际理财天数/365(收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R为理财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已扣除托管费等相关费用)。

托管费

0.01%(年化费率)

管理费

实际年化收益率超出经测算可达到的年化收益率,超出部分作为莱商银行管理费;

实际年化收益率等于或少于经测算可达的年化收益率,则不收取管理费。

发行对象

根据我行理财产品内部风险评估,该产品风险等级为中低级(本风险等级为我行内部风险评估结果,仅供参考,我行不对前述风险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也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适合风险偏好为低级及以上的客户,销售对象为有投资经验的客户。

投资对象

及比例

本理财产品主要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同业存款、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及其他交易场所交易的各项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国债、金融债、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债券正/逆回购交易、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可转债基金、资产支持受益凭证、回购/逆回购交易、资产管理计划以及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金融资产及其组合。其中同业存款、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及其他交易场所交易的各项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国债、金融债、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债券正/逆回购交易、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可转债基金、资产支持受益凭证、回购/逆回购交易、资产管理计划为(10%-90%);现金、存款为(10%-20%);各投资比例均可在(-10%-10%)区间范围内浮动。莱商银行根据相关投资市场走势动态调整资产组合配置。

清算期

理财产品赎回确认、到期或提前终止至理财资金返还到账日。

资金到帐日

产品赎回确认日/到期日后三个工作日内或提前终止后三个工作日内。

计息方式

1年按365天计算,计息天数按实际理财天数计算(算头不算尾)。

计息说明

认购/申购期内理财资金按活期计息,该部分利息不计入认购/申购本金份额;清算期内不计付利息。

风险事件

说明

本理财产品存在银行间市场债券到期不能兑付,同业存放、债券回购到期不能收取本息,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金融资产交易所委托债权投资项目到期不能清算,理财期末所持有固定收益产品的价格发生不利变动等风险事件的可能,造成本金与收益的重大损失。

质押条款

本理财产品不可质押。

提前终止条款

在理财期限内,客户无提前终止权,银行视投资情况有提前终止权。

税务处理

银行不代扣代缴,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相关费用由客户承担。

其他说明事项

发行期间莱商银行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不同时期产品收益情况进行实时调整(届时将在网站予以公告),投资人在发行期间所购买产品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以所签订合同明确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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