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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合同打包贷款

产品说明: 

  出口合同打包贷款(出口订单融资)是我行为支持出口商备货出运,根据其提交的销售合同/订单,对其以汇入汇款或出口托收作为结算方式的出口业务提供的用于合同/订单项下货物采购的专项融资。

功能特点:

  1.扩大贸易机会。在出口商自身资金紧缺而又无法争取到预付货款的支付条件时,帮助出口商顺利开展业务、把握贸易机会;

  2.减少资金占压。在生产、采购等备货阶段均不占用出口商的自有资金,缓解流动资金压力;

  3.资金专款专用。专项用于汇入汇款及出口托收结算方式项下出口货物的采购、生产、装运等;

  4.以收汇资金作为第一还款来源,如采用出口托收结算方式,出口企业应通过我行办理出口交单。

适用客户:

  在备货阶段有融资需求的出口企业。

申请条件:

  1.依法核准登记,具有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效文件;

  2.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列入外汇局“企业管理信息名录”;

  3.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

  4.基础交易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相关合同/订单有效且内容清楚、明确;

  5.与买方保持长期稳定的业务往来关系,收款记录正常,无拖欠、迟付等情况;

  6.经我行信用等级评定并获得贸易融资授信额度。

提交材料:

  1.书面申请;

  2.出口合同/订单;

  3.真实出口贸易背景承诺书;

  4.表明借款资金用途的合同或凭证。

办理流程:

  1.出口商向我行提交融资申请、合同/订单正本及相关资料;

  2.我行审核资料后,与出口商签订融资合同,将融资款项发放至出口商账户;

  3.出口商备货出运,通过我行办理应收账款结算手续,将销售回款回笼至我行;

  4.我行以销售回款冲抵融资本息,余款(如有)支付出口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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