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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业务收费标准公告
    发布日期:2017-05-03

 

 

 

现对部分“人民币结算业务-国内信用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调整,自201781日起执行,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

调整前收费标准

调整后收费标准

1

国内信用证开证

按开证金额的1.5‰收取,最低不低于100

按开证金额的1.0—1.5‰(效期超过90天的,每增加90天加收0.5‰,不足90天的按照90天计算)或双方协议定价收取,最低300/笔。

2

国内信用证修改、撤销

100/笔,增额修改的对增额部分按开证收取,最低不低于100元,不另收取修改手续费

增额或效期延长的,增加部分按新开证标准计收或按双方协议定价收取,最低不低于100/笔。其他:100/笔。

3

国内信用证议付

按议付单据金额的1‰收取

双方协议定价收取,最低不低于100元。

4

不符点处理

100/

400/笔。

5

委托收款验单

200/

按寄单索款金额的1.0‰或双方协议定价收取,最低200/笔,最高2000/笔。

重新寄送修改单据,最低100/笔。

6

承兑/付款承诺

按金额的0.05%,最低200

按对外承诺付款金额的1—1.5‰(付款期限90天以上的,每增加30天加收1‰)或双方协议定价收取,最低200/笔。

7

换单

 

200/笔。

8

信用证付款

 

跨行付款按照本行“对公跨行柜台转账汇款”业务标准收取,本行内部划转的不收费。

9

退单

 

100/笔。

10

拒付

 

200/笔。

11

保兑

 

按保兑金额的2.0—10.0‰(付款期限超过90天的,每增加90天加收2‰)或双方协议定价收取,最低300/笔。

12

转让信用证

 

按开证金额的1.0—2.0‰或双方协议定价收取,最低300/笔。

13

转让信用证修改

 

增额或效期延长的,增加部分按新开证标准计收或按双方协议定价收取,最低不低于100/笔。其他:100/笔。

14

福费廷

 

按双方协议定价收取。

上述收费项目公示结束后将更新于《莱商银行中间业务收费标准》,请查阅。

特此公告。

服务投诉电话:40066-96629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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